“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西汉刘安的《淮南子·汜论训》。
原文: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译文:只要有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古制;只要符合大事,就不必依循旧章。夏、商的衰微,是因为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王三代的碧带兴起,是不相互因袭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和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橡蠢变化。
衣服器械,各自方便他们的使用;法令制度,各自依照他们的适宜情况而制定。因此改变古制无可非议,而依循旧俗不值得赞美。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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