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山迹神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州祥作能力的。
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此前,有一段时间,并不直接称省委书记。那时,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副书记(若干人),省委第一书记为省的一号人物。一个省的省长均为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
省长一般为省委副书记,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委的第二领导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国务院关于安置逗亏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