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租界是指在其他国家的领土上,法国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的合法的居住地。
租界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另一国设立的合法的外国人居住地(土地国有化)。在中国是指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简称,多位于港口城市。
近代中国4个在华法租界为广州法租界、上海法租界、天津法租界和汉口法租界。
与被割让的领土不同,租界在名义上其领土仍属出租国,并且自身不具备治外法权的属性。但历史上租界使用国均是借由本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公民领事裁判权。
租界的行政薯耐自治权限制了租让国在其区域内行使行政权,部分租界甚至还有立法权限(《中国人权发展纪录》,第一章第5节)。
租界的领土主权所有腊胡国将租界视为外国领土,不敢轻易干涉租界内部事轮手拦务,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因此难以对租界内的行为进行司法活动,要从租界引渡犯罪的非租界使用国公民一般就会很困难。这个特点也往往令租界成为一些持不同政见者或战争时期平民的最佳避难场所。
与近代各国在北京设立的东交民巷使馆界不同的地方在于,租界是许可外国人(不仅是外交人员)进行任意不违反国籍所属国的活动。换言之就是租界内的活动可能有违反租借地所在国法律的行为。同等性质的还有“居留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