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至1984年8月,中共福建省上杭县古田公汪派社党委委员、团委书记;1984年8月至1990年8月,福建省上杭县步云乡政府乡长;
1990年8月至1993年8月,中共福建省上杭县官庄乡党委书记;
1993年8月至1994年12月,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4年12月锋仔至1996年6月,中共福建省永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6年6月至1998年9月,中共福建省永定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中共福建省永定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银陵汪
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中共福建省永定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年1月至2007年3月,中共福建省永定县委书记;
2007年3月,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10月24日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温锡浩同志工作变动,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温锡浩同志辞去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012年11月,任中共龙岩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4年1月起任龙岩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