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为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高级别的军衔称号。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中国军衔制历史中,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圆坦队都有设立上将军衔。目前,上将为我国将官的最高军衔。其发展历程如下: 195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将官设置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将为将官中的第二大级别。 1965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兆颤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衔条例规定,上将分为一级上将和上将族腔败两个级别,一级上将空缺未授予。 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上将为最高军衔。 上将军衔根据不同兵种分为:陆军上将、海军上将、空军上将。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