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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新冠疫苗政策

接种新冠疫苗政策

1.免费接种:按照目前国家政策,新冠疫苗实施免费接种,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2、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任务要求和供苗计划,2021年6月9日前重点推进第一剂的接种。3、预约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约接种:(1)有单位人员由单位牵头,集体登记后向所在地区卫健委预约;(2)个人可向所在社委会(村)预约,由社委会(村)集体向所在地区卫健委预约;也可通过网上预约平台直槐伏接预约。还可直接与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种门诊联系,预约接种。4、不宜接种: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有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的;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不适宜接种;有严重数宽慢性疾病的,过敏体质,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的,免疫功能受损(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的人群慎用;各种疾病急性发作时要暂缓接种。妊娠、哺乳期女性、接种后3月内有怀孕计划女性暂缓接种。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薯明亮不推荐接种新冠疫苗。5、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原则。6、接种新冠疫苗应注意什么:接种前:受种者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接种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到接种门诊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接种时: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接种期间不要酗酒、剧烈运动,保证充分的睡眠、休息;接种后按压棉签需扔在指定的医疗垃桶内,不得带走;如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