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12-68150007
地 址:苏州市姑苏胥江路89号
邮 编:衡芦215002
扩展资料
消费者因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产生消费权益争议,或者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123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二、必须实事求是,且有具体的诉求和理由。诉咐衡带求应合理合法,有充分的证据(包括相关的凭证和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围;
四、商品质量状况难以凭感官确定的,消费者应提供法定检测机构的鉴定书;
五、要及时投诉,以免难以定性或超过法定的时效而使投诉方的利益受损;
六、消费者投诉可直接拨打12315或采用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纸式投诉书要求字迹清楚明了,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