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毛老太死刑是肯定不会的,虽然她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但是最终会被判刑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_ 毛某宁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南京时其所在街道已经封控,不听劝阻来到扬州,未报备南京旅居史。_ 目前正在排查其密接、二次密接、三次密接。“疫情防控环环相扣,人人有责,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这是公民的责任。不负责任,后果很严重;而你对社会不负责任,法律就要叫你负责任。”近日来,江苏扬州地区疫情形势严峻,截止8月2号24时累计确诊病例94例,交通停运、小区封闭、市民绝大多数活动按下暂停键。而这一切很大程度上源于一场牌局,其主人公就是最近扬州人民每天问候的毛老太。8月3号,毛老太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警方通报中较为详细介绍了毛老太涉嫌犯罪的相关情节。毛老太为南京人,居住在南京耐档穗市禄口街道,也即南京境内唯一的高风险地区。在南京禄口机场发生疫情后,毛老太违反封控管理措施擅自离开南京至扬州,到达扬州后也未遵守扬州市邗江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既没有主动报备,还多次出入棋牌室、菜市场、饭店、商店等公共场所,致使疫情在扬州地区迅速扩散,“造成极其严重后果”。根据警方通报,毛老太是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刑事拘留的。为何按照这个罪名而非其他罪名拘留?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处罚又会如何呢?我国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蠢瞎罪。本文按照四要件的理论加以分析:主体方面,毛老太年纪为64岁,且没有任何智力上的障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64岁虽然属于年岁较高,但不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在犯罪期间,毛老太精神正常,不存在其他免责事由。客体方面,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关于本案,很多网友包括我第一反应是毛老太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两罪造成的后果可能是相似的。违反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就可能造成传染病的大规模传播从而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本要件不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昌卜,关键还是要看行为人的主观世界是怎么样的。主观方面,本罪是过失犯罪,即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故意想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后果,但是对于自己违反相关防控规定是明知的。如果主观上就是想传播传染病,则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那么本案中,毛老太的主观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呢?她是否明知会造成新冠肺炎传播的后果?根据警方通报,毛老太是7月21日从南京来到扬州,7月27日因咳嗽发热在就诊时被确诊,因此在21日至27日之间,毛老太大概率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新冠肺炎,所以应该是不具备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的主观故意的。倘若明知自己已经感染,还频繁出入公共场所,那么主观上则可能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在刑拘时,还是偏向于认定毛老太是不具有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的主观故意的。但是,毛老太对于自己违反相关防控规定是明知的。7月20日,南京禄口机场发现新冠确诊病例9例,次日各大媒体平台均及时通报了相关消息,居住在禄口街道的毛老太对此应该是知情的。即使不知情,7月21日毛老太擅自从已经采取封控措施的南京禄口街道离开,一路上不可能看不到防控措施。再退一步,毛老太来到扬州后,即21日至27日期间,南京疫情已经引起关注,扬州当地也及时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并要求南京来扬者主动向社区报告。毛老太非但不报告,还每天出入棋牌室、商店超市等,种种行为表明毛老太主观上想逃避防控措施的管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综上,尽管不少网友都支持用量刑更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毛老太定罪量刑,但是如果后续调查中没有相关证据表明其主观上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按照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就只能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客观方面,本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传播的严重危险。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为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条文部分内容由“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改为“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拓展资料】在刑法修正案颁布以前,毛老太的行为无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因为该罪要求引发的后果为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新冠肺炎虽然按照甲类传染病防控,但本质上仍然属于乙类传染病。刑法修正案(十一)在这方面作出了修改,也是及时得回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做到了刑罚相适应。毛老太的客观行为确实造成了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且后果极其严重。自27日起,扬州每日新增的病例中,大多数均是毛老太的密切接触者,或者在同一棋牌室的牌友或者观看者。综上四点,毛老太的行为更大可能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那么毛老太的量刑会在什么样的范围呢?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警方通报,毛老太在公安机关对其调查的第一时间拒绝配合,拒绝报告形程,因此是不会构成自首的。是否还要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还要等待进一步调查,但是要说明的是,单纯的年纪大(不足75周岁)不会成为犯罪分子的挡箭牌,社会提倡尊老爱幼,但犯了错该罚的还是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