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的一家厂里面的员工因为请假被厂方拒绝,留下遗书之后自杀身亡,让人们感到痛心。事发之后工厂已经被责令停工。毫无疑问,在这起事件里,工厂需要对这位员工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分摊,目前还在商讨当中。
据知情人士称,这位自杀的员工工作的工厂平常环境很差,并且上班时间也很长,然后一个月只放两天的假,可以说,这份工作是相当劳累和辛迹运明苦的。实际上,这位员工在此之前就曾经说过工作辛苦,需要休息,自己的身体也很不舒服。事发当天,这名员工向厂里请假,由于请的假期超过十天,工厂就以没有医院的相关证明为由拒绝了。这个厂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员工需要请十天以上的假期,那就必须要给出医院的相关证明,证明确实有疾病,才能准假。这名员工在申请假期时,不仅遭到拒绝,还被工厂方面以各种理由剥削,工厂说,你请这么多天,就等于离职了,言外之意就是,请这么多天就不用回来上班了
在遗书里,这名员工写到自己感到呼吸困难,还经常失眠,大部分的篇幅都是描述自己身体难受的内容。他还写到,自己要是离职了也找不到工作,家里还有老婆和孩子要养。或许是在身体与姿告心理的双重痛苦之下,他选择了自杀。面对这种现实,我想很多人都感到难以接受。这名员工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痛苦?工厂方面为什么要如此严格?
毫无疑问,这名员工在申请假期的时候,整个人已经是相当疲惫了,需要休息也正常。请假超过十天,我想也情有可原,但是工厂以没有医院证明为由拒绝,我觉得相当奇怪和无法理解。他人一直在厂里,要怎么去医院检查然后给出证明?如果不给证明就不能出厂,那么这名员工是不是被悄族永远束缚在厂里了?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工厂的规定很明显具有不妥的地方。如果当时工厂可以放低姿态和这名员工商量,或许他就不会选择自杀这样决绝的道路。
事发之后,工厂停工,大量员工离职。我想,这些员工是因为看到这个厂的管理太过混乱,规定太过死板,不把员工当成人对待,才选择了离职。在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里,员工是正常的人,应该受到尊重和体谅,但是在这个工厂里,我没有看到任何工厂尊重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