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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团源汪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相关法律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塌仔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裂哗方性法规、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