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平原,许女士称自己参加平原示范区教师招聘,体检时因为怀孕没做胸透检查,最终用人单位以这个为原因拒绝了许女士的入职申请。许女士认为当时在招聘报告上没有注明孕妇不可以参加这次招聘,如果有说明自己也不会去参加面试会。许女士表示和自纯纳己一起参加招聘会的6名孕妇因为同样的原因没有被录取,想多方反应均没有回复,最后他们决定起诉平原示范区。
后来平原示范区回应,和做对许女士不予录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为她们自身原因拒绝做胸部X光片项目,进而导致其不能编织完整体检报告。
事件一出,在网上引起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表示这是赤裸裸地侵害妇女权益,还有网友表示当时自己也是同样的情况,但是录取单唤裤衡位是可以延后补体检报告的。那么针对涉事单位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呢?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这是一个顶岗教师职位,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无法完成岗位任务,录用当事人会耽误工作进度。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顾名思义,这不是一个在编岗位,是因为原岗位各种原因有空缺,比如休产假退休等,从而用人部门需要招聘一个临时顶替的岗位。
当事人本身是孕妇,没上一会班就要休产假,相当于又制造了一个空缺,而她本身需要填补空缺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般这种顶岗教师职位是有编制,如果把这个名额给了她,但是她又完不成,不仅浪费了名额,还要其他的老师分担她的工作,那么这个编制就毫无意义。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