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为春日郊游,也称“踏春”,一般指初春时到郊外散步游玩。旧时曾以清明节为踏青节,不过,庆漏缺踏青节的日期因时因地而异,有正月八日的,也有二月二日或三月三日的,后来则以清明出游踏青居多。
踏青这种节令性的民俗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泉是远古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尚书·大传》曰:“春,出也,万物之出也。”在西周,万物萌誉辩动之时,迎春郊游于野外就已成为礼制。
据《礼记·月令》载:“立春之日,搜举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至,以迎春东郊。”先秦时,齐国有“放春三月观于野”之俗;鲁、楚也有春日出游之习。这种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对后世影响深远。
踏青的起源,也与上巳节的出现有关。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比较固定的上巳节,春游踏青也成为民俗活动。秦代以后,上巳节中过于放纵有关的节俗逐渐遭到禁止。
除南方一些少数民族风俗以外,只有迎春、踏青等少部分活动得以流传,而原有的求配偶、求生育的性爱色彩渐渐消弭。
魏晋之后,上巳节改定在三月初三日,不过,上巳节的古俗逐渐被水滨裢禊、曲水流觞、踏青等活动取代,而成为游春娱乐的盛会。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说:“三月三日上巳之辰,曲水流觞故事,起于晋时。唐朝赐宴曲江,倾都楔饮踏青,亦是此意。”
可见,春日踏青这种习俗活动在民间的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