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慧隐正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携液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前悔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