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第五十条规定了死缓的法律后果: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为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纯袭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以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宏裤做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蔽衡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三、综上分析,普通的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该实际执行的刑期是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缓刑二年期不包括在内,故普通死缓犯自死缓判决确定后的实际关押时间不得少于17年。故最少服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