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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知识点

初级会计知识点

初级会计实务应交税费1.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产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2.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该科目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提应交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各项税费中,通过备链应交税费核算的是( )。A.耕地占用税B.印花税C.车辆购置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在下面不要提前偷看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了应交税费。选项AC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选项B计入税金及附加。选项ABC,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故选D。初级会计经济法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1)根本法:就是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立法的依据;(2)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普通法根据宪法确认的原则就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效力低于宪法。2.根据法的内容划分(1)实体法:指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等;(2)程序法:指为了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等。3.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1)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相互关系;(2)国内法:主体主要是该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调整对象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关系。4.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1)公法:凡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2)私法:凡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法律,如民法、商法。5.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1)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2)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6.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1)一般法:指在一国领内对一般公民、法人、组织和一般事项都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孙滚山刑法等;(2)特别法:指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时期内或对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律。下面还有考点呦~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答案在下面不要提前偷看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一般法和特别则中法的区别在于法律适用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