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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

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

近年来,本市适龄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加上高考录取率、社会就业率持续增长,导致应征公民人数大幅减少。在校大学生将逐渐成为本市兵员征集主要对象。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若干意见》明确:(1)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高职(专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正袜型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专科毕业后可免试入好腊读成人本科,或者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学校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4)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由学校报市教委统筹安排;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5)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的,服满现役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按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和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举猜,由社保部门按规定落实享受相当于24个月社会保险费补助标准的生活补助。(6)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7)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其服义务兵役年限视同持有居住证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