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假日一共有11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盯春,稿则或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 “十一” 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个连续7天的长假, 使中国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达到了114天。 而每个长假掀起的旅游消费热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新亮点,被人们称为黄金周。 2004 年,国键伍家旅游局表示,短期内不改变黄金周长假制度。
201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