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资格证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考试,具体操作如下:
1、各区、县劳动局、商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对上述三个工种的在岗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对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个体理发摊、店的从业人员,拟由各区、县劳动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结束,组辩信棚织参加从业资格技能鉴定,凡通过技能鉴定的,颁发上海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从业资格)。
3、美容师的培训,可以选用上海市美容师岗位技能培训电视讲座的教材和录像带。美容从业人员也可以通过收看上海教育电视台举办(拟于十二月开播)的美容师职业技能从业资格培训讲座和参加各教育培训单位开设的操作技能训练辅导。
4、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坦冲师的技能鉴定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凡办班单位集体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提前十五天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
5、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都属于就业准入控制的技术工种。按照《劳动法》、《职教法》的规定及市教委、市劳动局联合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凡大专、中等职业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毕(结)业生,在毕(结)业时,都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扩展资料:
美容携则师资格证需要准备:
1、经本人签名《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份。
2、需身份证(双面)和学生证复印件(用A4纸)各一份。
注:报考三级(大三以上学生证或大专以上相关学历证)、四级(大二学生证),
3、无学历或非相关专业毕业的社会学员须附工作证明(见附件2),10年以上的可报考三级。
4、申请表放在最上面,将其复印件等统一在左上角装订成册。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关于上海市美容、美发、按摩业从业人员实行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