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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缓刑三年

什么叫缓刑三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条件包括三项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竖告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三年就是指在三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遗漏的罪行并且遵守法院的有关宴知考验期的禁令,那么考验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违背前述规定就撤销缓刑晌纤消收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