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依据《执业医师法》,这是正确的行为,没有医师证行医,属于非法行医。
但是从人情来说,有的懂医学知识,但并不是医生,也许及时的给于心脏按摩,人工呼吸,就把人救过来了,可是他到底能不能救呢?万一还是不能救活他,救人者有没有罪过?看见自己可以抢救一下,有救活的希望,该不该救呢?希望相关法律确定一下,见死不救也不对,救了惹一身官司也麻烦,在这个大风气下,法律应该及时给于条款让救人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说要医师证,大家怎么看?
本文观点如下。
一、列车员有推卸责任之嫌。当这位陈女士听到了列车员的求救后,履行了作为一个医生的道德底线职责,对发病者实施治疗。陈医生的行为值得点赞。但是,列车员所作所为却值得玩味了,尤其是对施救治全程录像,并要求陈医生提供行医执照及身份证等,就令人不可思议了。至少,列车员应该向陈医生道一声谢谢。因为陈医生是应其请求才到现场对病人实施救治的。而不是救治结束后向陈医生要医师证件等,其行为本身的潜台词应是:这个病人是你治疗的,出现什么后果的话,作为医生应该负责任。对陈医生而言,这是典型的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对于列车员来说,有推卸责任之嫌。
二、于情于理陈医生应该不爽。一般情况下,人们外出都会把身份证随身携带,这样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而医生外出,是不是每个人都要把医师证或者行医的证明带在身上,就不好说了。按常情是不会带的,因为,医生外出的时候,他不会想着在突发情况下,应请求出手施以援救时,还会被别人要求出示医生证件。这不合常情,也不合常理,更不近人情。而乘坐高铁的陈医生,恰恰就遇到了这么一个不近人情的列车员。作为高铁乘客,陈女士就是普通一员,作为医生,陈女士的良知和行医道德素养要求她治病救人。结果,陈医生虽然选择了良知和道德,然而列车乘务员却向其提出签字画押等无理要求。如此强烈的反差,陈女士自然有理由选择不爽。
三、高铁乘务员素养参差不齐。应该说高铁的乘务员综合素养水平是比较高的,按理说,中国的高铁是国家级名片,其乘务员的素养素质应该与其匹配的。但是,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高铁的列车员队伍的素养还是参差不齐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作为亮丽的国家级名片,高铁的每个列车员,应当明白其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整个国民素质的集中体现。这不是拔高,也不是忽悠,从在选拔高铁列车员的标准来看,其综合素养标准也是很高的。出现这种情况,除了陈医生、国人不想看到,恐怕作为铁路管理的高层也是不愿意看到的。现在,事情既然已经出现了,而且经过网络发酵放大。希望管理部门能引以为戒,进一步全面提升列车员队伍的综合素养,再不要出现类似的情况。
作为一名医生,时刻要为自己的诊疗行为负责。
医疗不是简单的帮忙,只要伸出了手,就得做好担当的心理准备。
所以在我看来,高铁工作人员录像记录救治过程、要求医生书写治疗经过、要求医生出示执业医师证,这些行为都没毛病。毕竟这位医生既然决定出手相助,就应该是做好了承担责任的准备。
但是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注意:
1.高铁工作人员录像过程中,是否向医生本人说明录像原因(记录诊疗经过),并且保证不侵犯医生的肖像隐私权?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我认为是不合适的,出手相助至少应该被保护个人信息。
2.高铁工作人员在向医生要求写证明、出示证件时,是否在诊疗前说明,口气和态度如何?如果在医生完成救治后,才说明各种要求,也不合适,毕竟按照描述病人不是奄奄一息、急需抢救,铁路方有任何要求,应该在医生诊疗前进行说明,而不是事后索要。
3.网传的报文有哗众取宠的嫌疑,事后采访证实,这位医生并没有过多对铁路方的不满,也只是当做谈资略吐槽。
其实整个社会对医生救人的行为还是认可的,也有一定的保护,并没有网文传的如此不堪。几年前爆红的一篇文章,也是说医生在车上救人,最后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已经被证实是一篇假报道。
作为现场唯一的医护工作者,怎么着也比普通百姓医疗知识要多一些,救助更有力一些,哪怕就是不是百分百恰当,病人最终没有好的结局,社会应该也有一定的宽容度,否则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遭殃的最终还是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我的观点,其实在公共场合的救治,也考验医生的专业技能和沟通技巧,如果是自己没有把握解决的病情、现场环境复杂,那就真不如少一事。
去年在深圳欢乐海岸玩,有一个男子倒地、好像丧失意识,几个警察在旁守着,我看了好一会,不知道现场啥情况,警察看起来凶神恶煞,也并没有向公众求助的意思,看了几眼我就走了。倒不是我不想帮忙,而是根本不知道具体啥情况,男子是诈病还是真晕,真没必要给自己找事情。
平兄问过我,“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孕妇马上就要生了,你会不会上去帮忙?”
我问:“有手套吗?有工具吗?没有的话,不会去帮忙,空手接生我没这技术和胆量,万一产妇梅毒艾滋的。况且孩子没有人接生,自己也会出来的。如果产妇真有别的严重合并症,不适宜阴道分娩的,我过去接生,指不定是帮倒忙。我这辈子赔不起,上有父母,你在左右。我会帮忙打电话叫120,但是接生最好在医院。”
医生得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制,不要啥事大包大揽,只要出手就意味着负责任。公众也得知道,医生分科很细,并不是万能的,有的疾病,有的医生并不懂得如何诊治。
我是一名医生,我不会把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随身携带,遇到需要紧急处理的病人还是本能地出手相助。我在飞纽约的航班上救治过出鼻血的孩子,我在高铁上救治过突然晕厥的中年男性……,记得几年前,市里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去厦门疗养,我们一行人来自全市各家医院各个科室,一共98人,在火车上听到广播找医生,呼啦一下子大半个车厢的同行本能地站了起来,经过短暂的商量,选出4位心血管科和内科医生迅速赶往患者所在车厢……在紧急情况下医生只有一个念头:治病救人。这就是我们医学人的准则。今天看了这篇报道,一阵寒意从背后升起,以后遇到需要急救的患者,我们是否需要思索一下执业证书带了吗?会给自己惹麻烦吗?
首先,要分清楚这是不是行医。行医是为自己谋取收入。为自己谋利,才是需要证的。
行医需要证,执业需要证。可是,这既不是行医,也不是执业。纯粹是见义勇为。法律鼓励并且表彰见义勇为。
救人从来不需要证。见义勇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其实没有问题,只是由于某些方面,没有正确理解相关法规。
应该要索取证件,谁叫你不经有关部门批准随便救人,不经批准,见死不救。我的见解一一
具体事情不是非常了解
首先我也想提个问题
现在需要持证救人了吗?
助人为乐一直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我从小接受的家庭和学校教育里都有。
遇见需要帮助的情况,尤其是这种可能出现的危急情况,我想即使我不是一名医生,就算是一个懂点医学常识的普通民众,遇到了,我也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忙做一些事情。
高铁,出现了太多太多类似的急救情况了,
我想,这么大的一个单位,没有任何预案吗?难道每次都是靠喇叭?
每辆高铁配一个医务人员可能是不现实,但对于乘务人员的急救培训总可以的吧。不要每次只会拍照录像。和吃瓜群众有何区别。
新闻事件中的这种说要证件的这种做法可能会寒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心
以后冷眼旁观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
形式主义太浪漫了。
如果这个病人出了意外,只要你搭手,你试试,麻烦就跟定你了。这就是中国,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常遇到这种事,所以才那样做。
我们假设一下: 这病人死了,家属讹上了,而恰好这个医生没有医师执业证,或只是一个助理医师,结果铁路局吃上了官司,巨额赔款,具体接洽病人和医生的那位员工遭辞失业,连带赔偿。另一种假设,医生有医师执业证,但不是急救医师,具体操作不完美有瘕疵,条友们也可以脑补下,医生接下来的遭遇……现在的社会环境和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若医生冷漠、铁路员工多事、警察软弱都不用奇怪,只问自己一句: 若自己是当事者,是否也会这么做?当整个社会抛弃了善良和厚道,人们遇到难事,每个人都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