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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狱中网恋三年诈骗数十万,被如何处罚?

罪犯狱中网恋三年诈骗数十万,2017年12月5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对该名罪犯罗荣兵涉嫌诈骗一案一审判决,罗荣兵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法院同时责令退还尚未被追回的违法所得23.32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7年2月6日,罗荣兵因犯盗窃罪被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4年年底,罗荣斌与被害人周慧玲在通过微信认识,之后的2014年至2017年间,罗先后虚构请客吃饭、给他人送礼、为周的孩子办理上学医治伤病等各种理由,分多次骗取人民币共计38.92万元。其中,部分赃款被罗荣兵挥霍,公安机关在案发后向孙某追回了15.6万元。

路北区人民法院认为,罗荣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触犯《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其有犯罪前科,依法可从重处罚。

罪犯狱中网恋三年诈骗数十万,被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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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认识过程:

2014年,单亲妈妈周慧玲(化名)通过微信结识了自称是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副局长的“王小坤”。屏幕那头的男子为自己勾勒出近乎完美的人设:即将援藏的国家公务员,仕途一片广阔;妻子和父母双亲都已在车祸中去世。

周慧玲很快被“征服”,纵使素未谋面,二人却建立起恋爱关系。此后三年,“王小坤纳袜”不断向周慧玲要钱,理由总是各种各样:为疏通官场关系给他人送礼、请客洞隐激吃饭、在接携掘受组织调查阶段医治伤病,抑或是为周慧玲的孩子办理上学等。

周慧玲全都答应,前后共计打款38万余元。可她没有想到,网恋三年之久的男友竟是河北省唐山监狱的服刑人员罗荣兵。2017年1月,罗荣兵刑满释放,同年5月,周慧玲辗转将其找到。

二人首次照面,罗荣兵在周及其家人的要求下写下认罪书,后于当年5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罪犯狱中“网恋”三年诈骗数十万,受害人追问狱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