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具体三种方式如下:1、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坦逗准: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1、按雀信洞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征收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残疾人保障金的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1)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2)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1)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 (2)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顷枯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2)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