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羡迟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与应有之义。
根据二十大报告的要求,通过扎实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旦隐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必将形成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格局。
区域协调发展不是要求各地区实现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的整齐划一,而是应在符合各地区实际的情况下,通过发展谋求各地区之间的协调与动态平衡,在突出地区优势的基础上促进各地区发展水平的相对平衡。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遵循区域经济发展规律,不断调整完善区域规划与政策,既要避免各类要素、资源在各地区间分配的平均主义,更要杜绝产业结构雷同和发展模式照搬的现象。
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不仅要考虑本地资源禀赋等内部条件,更要兼顾自身在整体发展格局中的定位,优势区域应当进一步提升集聚效率、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壮大规模经济效应;
非优势地区要加快弥补薄弱环节,增强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边疆安全等方面的功能。
在各地区均按照其实际条件与功能定位形成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强化彼此间的协作联系,以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带动区域协调模派厅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