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即自我肯定— 自我感觉良好,并认许自我。
自尊,亦称“自尊心”、“自尊感雹态”,是派坦个人基于自我评价产生和形成的一种自重、自爱、自我尊重,并要求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的情感体验。自尊是人格自我调节结构心理成分。自尊有强弱之分,过强则成虚荣心,过弱则变成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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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自尊只是具有自我认可的意思,不健康的自尊则具有“强迫”人认可的意思。当然只有自我认可才能被人认可,这是最重要的,这也就是“吉鸿昌在美国挂牌示众自己是中国人”、“朱自清宁死不领美国救济粮”等所作所为的意义所在,进而也会使人奋发图强。
由于自卑或说纯粹的自我认可造成的自尊对他人的“强迫”性质,这也使得“过于”自尊的人难免会对他人或产生嫉妒心理、或产生虚荣、或产生自暴自弃、或产生报复心理。
说到底,这种缺乏外界尊重基础的自尊不过是“自卑”的结果,是他人或说社会在现实中没能给予其相应地位的结果,即内心逾是“自卑”则外在表现逾是“自尊”。
这在心理学将之称之为隐性自尊(“自卑”)与显性自尊(“自尊”)的关系。但是,具有健康自尊心理的人要耐得着孤独,自卑、嫉妒、虚荣都是你前进路途中的敌人,只有战胜了自己才能战胜世尘肆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