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专指唐代以前流行并在唐代继续流行的一种诗体,和唐代形成的近体诗相对存在。古体诗的特点是:每篇句数不限,每句字数不限,可押韵也可不押韵,押韵也可换韵,句与句间没有平仄对应和用词对仗的要求。古体诗分两大类:五言古诗和七言古诗(或简称五古和七古)。此外还有句式长短不齐的古诗,一般归入七古。有的古体诗句数、字数和律诗相同,但用韵、平仄和对仗都不同于律诗的要求,所以仍是古体诗。
近体诗,又叫今体诗(“近”和“今”都是就唐代而言的),讲求严格的格律。近体诗有四项基本要求:一是句数、字数有规定;二是按规定的韵部押韵;三是上句和下句各字之间要求平仄对立和相粘;四是规定某些句子之间用词要对仗,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近体诗分为律诗和绝枝或纳句两大团脊类。律诗由猛没八句组成,五字句的称五言律诗,七字句的称七言律诗。绝句由四句组成,同样有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