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是北平作为一个地名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区划中。1368年(明洪武元年)9月12日,大都易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和平”之意。
后于1421年(明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改名为北京,与南京对应,形成“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此为今名之始。
1928年(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设立北平特别市,简称毁饥北平,1937年(民国辩唤二十携余凯六年)日伪政府又将北平特别市改为北京市但并未得到中国中央政府和人民的承认,北平的名称在此阶段仍在延用,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恢复原名北平市。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设于北平市同时更名为北京市。
和平解放:
北平和平解放谈判,始于1948年11月18日。当时辽沈战役胜利结束,平津战役即将开始。北平和平解放正式谈判,先后进行了三次:
第一次谈判是在1948年12月中旬。当时平津战役已经打响,北平正在被军事包围。傅作义派崔载之为代表同李炳泉一起,带电台和报务员、译电员到河北省三河县平津前线司令部所在地,与东北野战军参谋长刘亚楼进行了谈判。
第二次谈判是在1949年1月6日至10日。当时傅部主力35军被歼,平津战役胜负大局已定。傅作义派周北峰、张东荪到河北蓟县八里庄,同平津前线司令部领导人林彪、聂荣臻、罗荣桓和刘亚楼进行谈判,双方草签了《会谈纪要》。
第三次谈判是1949年1月14日至17日。14日上午人民解放军向天津守敌发起总攻,当天傅作义派邓宝珊、周北峰作为全权代表,到河北省通县西五里桥平津前线司令部,与林彪、聂荣臻、罗荣桓和刘亚楼进行谈判,谈判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