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军,男,汉族,1952年11月生,山东利津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国政学院科社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
1970.12——1972.09,山东省利津县农机厂工人;
1972.09——1974.07,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学生;
1974.07——1979.10,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
1979.10——1984.02,山东省经委企业管理处正科级干部(其间:1980年9月至1982年6月在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理论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02——1985.03,山东省经委企业管理桐大仿处副处长;
1985.03——1987.11,山东省经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1987.11——1988.10,山东省经委综合处副处长;
1988.10——1990.12,山东省经委办公室主任;
1990.12——1991.06,山东省经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1991.06——1997.12,山东省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1992.08—1994.12在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局纤学位;1993.09—1994.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10—1997.04挂职任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
1997.12——2001.01,中共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08—1999.05在山东大学国政学院科社专业学习,1999年7月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1.01——2003.02,中共山东省委委员,东营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东营军分区党委仿梁第一书记;
2003.02——2006.10,中共山东省委委员,东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东营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10——2011.05,甘肃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1.05——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六大党代表,八届山东省委委员。第十一届甘肃省委委员。
2012年6月21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石军同志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驻会)。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10日决定:接受石军因工作变动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2013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