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退回原籍。
二,追回已经享受的补贴。
三,追究顶替人的责任,赔偿被顶替人的损轮手失。
四,如果因冒名顶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四十一条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腊带嫌。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行帆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