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是按照计税价格的10%计算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冲芦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樱森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散颂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