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优待证的待遇如下:
1、退役军逗配吵人可凭《退役军人优待证》在本省行政区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和优惠待遇。
2、持《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3、持《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
4、持《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卖或、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
5、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山侍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