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腕”特征:运球中,手部置于球下方使球发生停留。翻腕:现在NBA吹得很紧的一条违例,运球时不准将手心与地面的垂直角度超过90度统称为翻腕,其实就和两次运球的吹罚差不多,运球时,单手托住球,在一次运球。
“翻腕”可以造成球停留于手中形成持球,若脚步移动超出规则限定便可形成带球走。规则并未写手触球与地面超过多少度即为翻腕,但是运球中手置于球下方,造成了球的滞留在空中不下落,即为携带球违例。
“翻腕”一词在FIBA篮球规则里面称为携带球。在运球当中发生携带球(即“翻腕”)为携带球违例。“翻腕”可造成运球违例或带球走违例。携带球违例属于非法运球。携带球违例特点:运球中,手部置于球下方或使球在手中发生停留。
每次运球中,必须使球和地面接触。队员运球后,用双手同时接触球或使球在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结束知槐。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失去对球的控制又重新控制巧猛备球,才又可以运球。
下列情况不算运球:连续投篮,得球后可运球。运球前漏球,球拿稳后可以运球,运球后漏接,可以将球拿住,不能再运。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获球后可以运球。打落或拦截对手的球并获得该球,可以运球。只要不出现持球移动违例,球可在单手或双手中抛接或停留。运球过程中,不孝毁得将手的任何部位置于球的下面。
非法运球违例后,将球判给对方在违例地点附近的界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参考资料:翻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