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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医保卡丢了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电话挂失。医保卡丢失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参保人在重新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搜游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申请补卡、换卡办法: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裂庆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肆漏握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