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总部在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区,但有的分支机构在其它地方(如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附】 联合国总部地址确定的经过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宣告成立时尚未确定。有一些国家表示愿意接纳联合国总部;苏联政府提出将永久性地址设在美国;欧洲国家倾向于设在瑞士的日内瓦美国国会在同年12月10通过决议,提请将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1946年第一次联合国大会是在英国伦敦召开的,联合国总部地址问题是会上考虑的主要议题之一。大会在2月14日作出决定接受美国的邀请”。 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听到联大的决议之后,建议将总部建在波士顿或费城或美国中西部某地。这时,美国大资本家小约翰·洛克菲勒提出愿将自已在纽约市东河畔的一块价值850万美元的地皮捐赠。1946年12月14正式接受了这个赠礼,决定将总部建在纽约芹磨市曼哈顿区。次年,联大批准了联合国大厦建筑设计方案,并开工建造。1948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拨付6500万美元作为建造蚂纳大厦的无息贷款。 1952年,联合国大厦全部建成,它包括秘书处大楼(大厦的主体建筑,37层)、大会场和会议楼三大部分。同年10月,第七届联大会议便在新建的大会场内召开。 单独支配联合国的政策。 大会是代表所有会员国的独特的世界论坛。有人认为它最象一个国际议会。正是在大嫌物斗会,也只有在大会,最紧迫的世界问题才得到处理。各国在大会能够发表不同意见,商定处理问题的方式。 正如民主社会的个人不论贫富和强弱都享有平等投票权那样,所有国家在大会中都享有同样的投票权。因此,大会的投票准确地反映了世界舆论。大会的决定虽然对会员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却代表了国际社会的道义权威。 注联合国的独特性在于它是一个真正国际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