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可以申请领回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规定指租: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谨码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祥逗哪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
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2、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