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该实行统一的警衔制度
中国应该实行统一的警衔制度
我国的现行差如武警警衔和职业人民警察的警衔是两种不同的衔级体制虚空启,其实为了统一领导和便于指挥(如多警种联合作战)我国应该像前苏联,越南,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实行军警统一衔级。例如我国的人民警察警衔应该和武警警衔统一。总警监改为上将,副总警监改为中将,一级警监改为少将,二级,三级警监改为大校,一级至三级警督改为上、中、少校,一级至三级警司改为上、中、少尉,一、二级警员改为士官衔,干部身份。 如果上述改革短期内有困难,可以先试行,如兼任武警总部,总队,支队第一政委的公安部门领导(部长-厅长,局长)可以先配发武警警官制服,并按照他们所有的民警警衔比照授予。公安部长可以授武警上将或中将,厅长和直辖市,副省级市局长可以授予少将或亏知大校,地级市局长可以授上校或中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