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小窍门

良法与恶法的区别

1、特点不一样

良法,具有普遍性、统一性、明确性、公开性、先在性、稳定性、可行性。

恶法: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有相对滞后性,与现行道德间有相对的间隙,易与主流思想产生冲突;具有强制性;具有本质性,体现了法律的本质要求。

2、作用不一样

良法是指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本身必须具有正义性,即包含有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平等、保证自由、促进效率等四个方面的作用。

恶法,维护独裁专制、维护暴政、侵害人权、肆意剥夺人们的自由、损害正义的法歼逗律。

良法与恶法的区别

扩展资料:

恶法的起源:

恶法萌芽于苏格拉底

现今普遍坚持认为恶法亦法理论萌芽于苏格拉底, 是因为苏格拉底以他自己的实践行为与生命的代价, 以慷慨悲歌的方式诠释了恶法亦法理论的恒常精髓, 即只要是法律合法 (符合程序) 成立, 不锋改档论这种法律是好是坏, 即使它非常邪恶, 当事人都要无条件的服从。

在当时, 苏格拉底有三种方法可以免除一死, 第一, 审判之前流亡境外;第二, 审判过程中承认有罪并向原告说些悔改的话;第三, 判决之后、执行之前的一个月内设法逃亡。只要选择了其中的任何一项, 苏格拉底都可以继续活下来。

然而, 苏格拉底没有做出这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选择, 而是选择了死亡。在《苏格拉底的申辩》中, 这位临终的圣贤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银乱分手的时候到了, 我去死, 你们去活, 谁的去处好, 惟有神知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恶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