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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的等级划分与行政等级?

军职人员和公务员是两套不同的机构,他们都有自己的职务级别。

很多人都喜欢将军官等级和政府官员等级做个对应,但是由于他们级别层数不同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往往某个级别对应住了,但是其他的却又对应不上。 今天我就根据相关资料,为大家详解一番军队职务与或乎行政级别对应关系。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解放军军官的等级自高到低分为军委级、大军区级、军级、师级、团级、营级、连级和排级,除排级外,每一级都分为正副级,共15级。

而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每一级都分为正副,共有10个级别。它们的对应关系大致如下图所示。

军队的等级划分与行政等级?

扩展资料:

解放军设置的级别,为了区别于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称之为“军队级别”。[1]“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

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衫铅悉、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激升士级(十一等)。

2016年初,原七大军区番号撤销,正式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东南西北中五大战区。

新华社报道称,全军副战区级以上单位纪委书记培训班在国防大学举办。可见,“军区级”已经改称“战区级”。从军区到战区,一字之变,带来的却是我军领导指挥体制的历史性嬗变、结构性重塑、革命性新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