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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 有效期限 是什么意思?

合同中的 有效期限 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这段时间,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终止为主要的两个结点,根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样。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宏乎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其次,关于合同的终止时间,依据合同法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依据:《州物中华人民共和册绝液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