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单位
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要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办事纪律
一、依法培数伍办事。毕滚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廉洁办事。做到不搞索拿卡要,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配或,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文明办事。做到礼貌对人,说话和气,热情服务,严守职业道德。
四、秉公办事。做到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尽职尽责,不徇私情况。
五、团结办事。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协作,不说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六、公开办事。做到执行政策,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