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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校大门 【警院简介】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原山东省法律学校)于2006年4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鲁渗纳政字(2006)117号],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校”。 学院位于济南市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拥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礼堂、餐厅、浴室、学生和教工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拥有教学用计算机420余台,并全部上网,实现了网络管理;建有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室、语音室、模拟会计室等实习实训场所;信息中心配备先进的摄录像、编辑等设备,学生教室装有闭路电视、网络教学系统,可组织大规模的电视直播教学和网络教学;图书馆藏书达15万余册,并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学院有桥喊冲汽车驾驶训练场一处,可满足在校学生参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学院有运动场一处,足球、篮球、乒乓球、沙袋等活动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均配有电话;食堂管理引入目标经营,花色品种多、饭菜质量高、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深受学生、职工的欢迎;浴室、医务室等服务机构一应俱全,是一个理想的学习生活场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朝气蓬勃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256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48人;教师中高级讲师52人,讲师62人;并有56人担任了兼职律师工作。学院始终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不断改善教学设施,加大教学改革力度。 乘着教育改革的春风,伴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山东省法律学校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建校20多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秉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宗旨,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增强学生继续学习的能力;另一方面 ,注重学生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先后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社会培养了7800余名毕业生,为司法行政系统培训了3200多名干警,并受省政府的委托,为西藏法院系统培养了四届160名藏族毕业生,形成了“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优良校风。 院长老马致辞: 回顾过去,学校发展中的一个个闪光点令我们欣慰与自豪;展望未来,宏伟的目标与社会的厚望令我们深感肩头重任。现在全校上下正在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筹建山东法律职业学院。我们相信在一两年内,一个现代化的,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将呈现在济南东部新城。我们也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拓敏歼展新的发展空间,促进学校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山东省的经济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们真诚希望有志青年前来该校学习深造;热情欢迎有志致力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朋友们来校施展才华,共创大业;衷心希望广大的专家、学者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办学特色】 学院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的办学方针,始终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宗旨,以“严谨、求实、团结、创新”为校训,以严格的制度、人本化的管理教育学生。学院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不仅学习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而且学习汽车驾驶技术、散打、擒拿格斗、速录等专业技能,学院要求学生在毕业时不仅要取得毕业证,同时还要取得计算机、外语、速录等等级证书,掌握汽车驾驶技术、基本的会计电算知识。学院为了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促进学生就业,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分层次教学。三年制大专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也可于毕业时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专升本考试或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专业介绍】 ☆法律事务专业 本专业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他用人单位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等法律职业人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律原理与技术、中国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助理工作概论、律师制度与实务、司法鉴定、证据学、擒敌拳、汽车驾驶技术等。 ☆法律文秘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适应我国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需要的,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岗位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在司法实践部门、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助理等工作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律原理与技术、中国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写作、中英文录入技术、社交礼仪、法庭辩论、应用口才训练、汽车驾驶培训等。 ☆司法警务专业 本专业专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法律应用性人才。学生在具备的法律基础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司法警察、监狱劳教管理等司法实践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心理学、刑侦学、狱政管理学、执行学、擒敌拳、汽车驾驶技能、证据学、监狱管理等。 ☆司法助理专业 本专业专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要求,针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以及其他行业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基础知识和较强法律专业技能的应用性、技能型法律辅助人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原理与事务、法律文书写作、律师制度与事务、国际私法、书法与笔录训练、法律助理工作概论、驾驶技能培训、案例研究等。 ☆司法信息技术 本专业面向司法实践部门、公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牢固掌握必需的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理论和实际动手能力,胜任计算机的组装、调试、维修,具有网络设计与管理能力,一定的应用软件开发能力,熟练地利用计算机进行图形、图像辅助设计能力,具有实干、创新精神,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鉴定学、经济法概论、诉讼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图形图像处理、程序设计、网络技术、动画与网页制作、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多媒体应用技术、犯罪心理学、民事诉讼法、民法学、司法会计、计算机专业英语、汽车驾驶技能等。 ☆监狱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监狱人民警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监狱刑事执行和管理基础知识及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刑罚执行和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能够胜任监狱基层行刑工作各岗位,也能基本适应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社区矫正等管理与矫正相关岗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警察学实务、监狱学基础理论、监狱法律法规、狱政管理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心理学、罪犯劳动学、中国监狱史、外国监狱概论、监狱分监区工作实务、监狱文书制作、监所突发事件处置、犯罪个别教育、擒拿技术等。 ☆劳教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劳动教养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劳动教养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能够胜任劳动教养管理所的相关岗位,也能基本适应公安机关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岗位和社区矫正类岗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警察学实务、劳动教养基础理论、劳动教养管理、劳动教养教育、劳动教养人员心理、劳动教养人员习艺劳动、中国监狱史、劳教中队工作实务、劳动教养文书制作、监所突发事件处置、劳教个别教育、擒拿技术等。 ☆刑事执事(社区矫正)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需要的、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法律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社区矫正基本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能在各类矫正场所从事罪犯管理与矫正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时,也可以在劳教场所从事教育矫正工作以及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学概论、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犯罪心理学、刑罚学、社区矫正概论、社区矫正教育学、罪犯回归社会学、外国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个案实务、社区矫正法律文书、社区矫正管理与实务、治安管理、罪犯心理与行为矫治技术等。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 本专业面向基层社区、社会服务与中介机构的智能型职业岗位,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办公技术,能够在城乡社区、民政、工会、公益团体、中介机构、物业公司等从事社区服务、社区管理、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公关、人力资源开发与评估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主要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学概论、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学、公共关系学、公共管理学、人口学、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调查研究、办公室实务、中介实务、汉字录入与编辑排版、社区工作实务、演讲与口才、市场经济理论、营销学等。 【在校生待遇】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待遇。该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由学院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审批,办理就业推荐手续。 【毕业生就业方向】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指导学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办法,依托行业优势在各地市法院、检察院、劳改、劳教、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实习实训场所,并面向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监狱管理、劳教管理、城市执法等部门推荐毕业生就业。每年举办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选会”,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搭建平台。经该院培养的毕业生既学法、懂法又守法、执法,其突出的专业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