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康平县属于沈阳市。
康平县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位于辽宁省北部,北与颤哪内蒙古科左后旗毗邻,东隔辽河与昌图相望,南接法库,西临彰武,位于沈阳一小时经济圈内,是沈阳经济区北部腹地的重要支撑点之一,是沈阳城市发展四大空间战略的向北门户,是环渤海经济圈及辽宁中部城市群上的重要节点,同时康平又是培洞斗辽、吉、蒙两省一区结合部的区域中心。
康平县是国家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县、全国公路建设示范县、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县、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平安建设先进县、辽宁省财源建设试点县,康平县有卧龙湖、金沙滩、小塔子古塔、八虎山等著名景点。
截至2019年6月,康平区域面积2175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21.5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5镇、7乡)、3个街道办事处、1个新城区、1个开发区,161个行政村。
扩展资料
康平县历史沿革
康平属新乐、红山文化系统,7000年前已有人类繁衍生息。战国、秦、汉时属辽东郡北境,两晋、南北朝及隋朝时属契丹地,唐时属松漠都督府,辽代归原州和祺州管辖,明初属辽东三厅卫指挥使管辖后属福余卫。
清初为蒙古族科尔沁部游牧区,顺治七年属达尔罕、博多勒噶台、宾图三王旗地。1802年(清嘉庆七年)开禁,大批河北、山东移民前来开垦落户。康平建治前属昌图府,1880年(清光绪六年)6月清廷批准建县,设治康家屯,故名康平县,意为康乐太平。
民国时属奉天省。1945年,成立康平县民主联合政府,属辽宁省辽西行署。1946年8月至1947年4月,一度被国民党占领,属辽宁省。1947年11月17日康平解放,隶属辽北省,1949年划归辽西省,1954年划归辽宁省。
1956年归铁岭专区领导,1958年划归沈阳市。1968年归配磨铁岭专区,后归铁岭市。1993年划归沈阳市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康平县
参考资料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自然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