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指产业链对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很高的产业。这种产业往往以牺牲环境资源获得自身的成长者薯派,在全球倡导绿色经济的大环境下首贺,越来越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两高”行业:即高污染和高耗能的产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第十六条 国家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加工、化工、建材、建筑、造纸手尺、印染等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用水量超过国家规定总量的重点企业,实行能耗、水耗的重点监督管理制度。重点能源消费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执行。重点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