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启改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隐私权和肖像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至少包括: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赔偿损失;
5.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6.赔礼道歉。
其中,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悄姿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被害人完全可以民事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若偷拍者将视频转播售卖,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册团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于道德上而言,偷拍要谴责,于法律上而言,偷拍要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