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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加减法法则

分数加减法法则

1、同分母分数相加,分母不变,即分数单位不变,分子相加,能约分的要约分。

2、异分母分数相加,先通分,即运用分数的基本性质将异分母分数转化为同分母分数,改变其分数单位而大小乎歼不变,再按同分母分数相加去计算,最后能约分的要备顷没约分。

3、带分数相加,把各个加数中的整数部分相加所得的和作为和的整数部分,再把各个加数中的分数部分相加所得的和作为和的分数部分,若得的分数部分为假分数,要化为整数或带分数,并将其整数再加入整数部分。

或者把全部加数中的带分数先化为假分数,再按分数加法的法则求和,然后将结果仍化为带分数或整数。

分数加减法法则

4、每次加得的和,都要约分化成最简分数;如果所得的和是假分数,要化成整数或带分数。

5、同分母分数相减,分母不变,分子相减所得的差作为差的分子。

6、异分母分数相减,先通分,化为同分母的分数后,再按同分母的减法法则进行运算。

7、带分数相减,先将各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通分化为同分母的分数,然后按同分母分数相减的法则进行运算,最后的差化为带分数或整数。

8、差不是最简分数时,要通过约分仿纳化为最简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