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6月,北海市下辖3个区和1个县,即:北海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合浦县,共2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341个村委会、86个社区居委会。
1、海城区
是北海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包括大陆区和海岛两大部分,总面积141.24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6月,管辖涠洲镇和高德、驿马、东街、中街、西街、海角、地角7个街道办事处,19个村委会、45个社区居委会。
2、银海区
截至敏滚判2019年6月,辖4个镇:福成镇、平阳镇、侨港镇、银滩镇,40个村委会、8个社区居委会。
3、铁山港区
截至2019年6月,辖3个镇: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37个村委会、5个社区居委会。
4、合浦县
截至2019年6月,辖15个乡镇备中:廉州镇、党江镇、沙岗镇、西场镇、乌家镇、石湾镇、石康镇、常乐镇、闸口镇、公馆镇、白沙镇、山口镇、沙田镇、星岛湖镇、曲樟乡,245个村委会、28个社区居委会。
扩展资料
北海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2月4日,北海解放,7日,成立北海军政委员会,20日,接管原东、西镇公所,分设东、 西街人民政府, 除涠洲岛尚未解放外,市区行政仍按旧政权管辖范围进行管理。
1950年1月, 设广东省南路专区,旋改为钦廉专区,统合浦、防城、钦县、灵山四县。专署驻北海。5月,设北海镇人民政府,取代军政委员会行政职能。属合浦县人民政府领导。
6月,建立乡、街基层政权,城区分设中山外街、中山东街、中山西街、珠海东街、珠海西街和新民街6个街道办事处;郊区分设东靖乡、西靖乡、高德乡、七星乡、海东乡、涠洲乡等6个乡政府。
1951年1月,北海镇改为地级市建制,3月成立北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广东省政府领导。基层政权更置,郊区设第一区、第四区和第五区3个区公所,城区设第二区、第三区2个区政府。
5月,广东省钦廉专署所辖4县(含北海市) 转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划归广西省,北海市将原来5个区改为4个区,分建22个乡3个镇。
1953年1月,北海市委托中共钦州地桥改委领导,省辖市级别不变。 将第一、第二区政府合并为郊区。第二区政府辖16个小乡,2个镇。保留第三区政府,辖3乡1镇。市区政府改称第一区人民政府,辖6个居民委员会。将包家、平阳、军屯3个乡划归合浦县。
1955年7月1日,北海复归广东省,原省辖市建制不变,改归中共合浦地委领导。1956年4月,北海市改为县级市,7月,包家、军屯、平阳三乡再度划归北海。
1958年11月,北海市改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北海市人民政府改称北海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公社与基层改师团建制。1959年6月撤销北海公社建制,北海改为县级镇,受湛江专署管辖; 原各个团分别改为渔业、郊区、涠洲、城镇四个公社。
1960年2月增设水上运输公社。1961年4月,公社体制调整,将5个公社调整为8个:城镇、西塘、高德、地角、外沙、咸田、涠洲、水运,共设生产大队74个。1964年10月, 恢复北海县级市建制。1965年6月,北海市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由新设的钦州专员公署管辖。
1968年4月, 成立北海市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9年,建立华侨渔业公社,属乡镇级建制。1980年,撤销北海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北海市人民政府,县级市不变。
1983年10月,恢复北海市地级市建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接领导。1984年9月,撤销公社,恢复区、乡(镇)建制,设海城、郊区2区;地角、新港(原华侨渔业公社,后又改称侨港镇)、涠洲3镇;高德、西塘、咸田3乡。
1987年7月1日,原隶属钦州地区的合浦县划为北海市属县。1993年12月,郊区所属的西塘乡、咸田乡改为镇建制。
1995年2月, 北海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郊区,设立银海区,合浦县属福城镇划人;增设铁山港区,以合浦县属的南康、营盘2个镇归辖,增设兴港镇;扩大海城区行政区域面积。北海市行政区划为1县3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海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海概况(行政区划及人口)
参考资料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