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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有几个妻子

岳飞有几个妻子

岳飞一共有三个妻子

第一任妻子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

第二任妻子只是一段风流韵事的传奇,事见《金佗稡编》卷9《遗事》。

岳飞的第任妻子便是与他“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李娃。

据王曾瑜先生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李娃是个非凡的女人,岳飞不在军中,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打算谋叛,一声不吭。直到布置妥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结果,将毫无防范的叛将捉住斩首。 不过,岳飞对李娃严加限制,只许她“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间李娃率领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苦度日月。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每月到监管人处呈身。在这样的境遇中,李娃都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令世人敬仰佩服

前妻 刘氏 岳飞16岁时与刘氏成婚,生云、雷二子。飞从军抗金,让刘氏照顾母亲,她却“两经更嫁”。刘氏后嫁与韩世忠军中一押队,韩让岳来取刘氏,岳飞只“差人送钱五百贯”而已。 后妻 李娃 李娃(1101~1175),字孝娥,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 。飞从不纳妾,与李娃感情和睦,生有霖、震、霭(霆)三子。夫遇害后,李娃被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长大。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

岳飞从不纳妾,共有两位夫人。 1 岳飞16岁时与刘氏成婚,生云、雷二子,刘氏是岳飞的第一位夫人。 2 李娃,字孝娥,岳飞第二位夫人,生有霖、震、霭(霆)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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