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到血液中产生足够量的、能用检测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之间的这段时期,称为窗口期。在窗口期虽测不到艾滋病病毒抗体,但体内已有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HIV核酸检测查到,因此处于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样具有传染性。
自1981年发现艾滋病以来,随着检测手段的不断进步,艾滋病窗口期的定义经历了多次变化。最初在80~90年代由于对艾滋病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玛蒂尔德.克里姆博士(MathildeKrim,Ph.D)所领导的全美艾滋病研究基金会(AMFAR)在早期的艾滋病研究中提出了艾滋病窗口期为3个月的概念,这是针对当时较为落后的检测手段而言,该说法被世界卫生组织所采纳,同时被编写入世界各国的医学教科书。当酶联法和双原夹心法等艾滋病抗体检测手段出现后,艾滋病窗口期已经缩短到最为保守的艾滋病抗体峰值出现的6周。随着艾滋病检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就广泛采用的第三、四代双原夹心法和酶联法以及化学发光法等检测手段而言艾滋病的窗口期可以缩短到14~21天。对此,世界卫生组织WHO明确表示艾滋病窗口期(WindowPeriod)为14~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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