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英文名:Vi Kyuin "Wellington" Koo,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字少川,江苏省太仓州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人。中国近现代政治人物、社会活动家和外交家,北洋政府第十三位国家元首。
顾维钧早年赴美留学,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1912年回国后,任内阁总统秘书、外务部顾问等职。1915年起历任北洋政府驻墨西哥、美国、古巴、英国公使。1919年和1921年,顾维钧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就山东主权归属问题据理力争,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做出了贡献。曾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等职,一度代理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期间处理临城劫车案、中俄悬案、中比外交纠纷等事件,为“外交系”重要成员。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国联李顿调查团中国顾问及驻法、驻英大使等职,为支援抗战奔波。1945年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第一个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946年任驻美大使,1956年辞职,被选为海牙国际法院法官(后为副院长),至1967年退休。1985年在美国纽约逝世,享年98岁。
作为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官群体中的代表人物,顾维钧活跃于近代外交界近半个世纪,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除在山东问题上的努力外,他为废除不平等条约采取了“联美制日”的策略,积极参与民国时期的“修约外交”活动,均取得一定成效。他晚年撰写的《顾维钧回忆录》则为外交研究提供了原始史料。
(概述图来源)
想要了解更多“顾维钧”的信息,请点击:顾维钧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