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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蚌埠市醉驾肇事司机)

陈运(蚌埠市醉驾肇事司机)

陈运,男,1987年出生,安徽蚌埠长青乡山香村人。2014年12月26日23时10分许,被告人陈运驾驶其本人所有的白色丰田轿车,在限速50公里以下的蚌埠市工农路上,以时速100至108公里的速度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工农路万达广场西门附近时,将横过工农路的胡某某撞倒,后又连续撞倒徐某某等5人,致2人当场死亡,4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7月14日,安徽省高院对司机陈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的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于2017年11月3日作出裁定,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于是裁定不核准安徽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处陈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发回重审。

安徽省高院受理后,已审理终结。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陈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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