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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号

现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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