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号
现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想要了解更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信息,请点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号
现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想要了解更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信息,请点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百科